吉林省下达2011年萤石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
05月26日讯
吉国土资矿发〔2011〕15号
关于下达2011年萤石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吉林省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1年高铝粘土和萤石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3号)要求,2011年国土资源部下达我省萤石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1万吨(矿石量)。为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萤石矿资源,结合全省萤石矿开发利用现状,经综合平衡,现将全省开采总量控制指标1万吨(矿石量)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认真遵照执行。按照《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查开采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请你局尽快与省厅签定《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控制责任书》,并于每季度前5日内向省厅报送上一季度本辖区萤石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报表格式参见国土资年K32表)。同时,要与萤石矿开采企业签订《特定矿种开采矿山开采总量指标控制合同》,明确权利和责任,督促矿山企业建立生产销售台账和原始生产等企业管理制度,确保矿山企业按计划有序开采。
附件:吉林省2011年萤石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配表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吉林省2011年萤石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配表序号采矿权人矿山名称采矿许可证号萤石矿开采控制指标1永吉县国泰萤石矿(李富)永吉县国泰萤石矿C22020020091161200449120.3(矿石量 万吨)2永吉县国利萤石有限责任公司永吉县国利萤石有限责任公司C22022120101161200814510.3(矿石量 万吨)3磐石市明城镇经贸办磐石市明城镇萤石矿C22028420100561200710650.4(矿石量 万吨2011.05